我国国标GB8923《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》将除锈等级分成喷射或抛射除锈、手工和电动除锈、火焰除锈三种类型。
喷射和抛射除锈,用字母“sa”表示,分四个等级:
sa1
——轻度的喷射后抛射除锈。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无附着的不牢的氧化皮、铁锈、防腐漆涂层等附着物。
sa2
——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。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,氧化皮、铁锈等附着物基本清除。
sa2.5
——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。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、防腐漆涂层等附着物,任何残留的痕迹仅是点状或条状的轻微色斑。如下图
sa3
——使钢结构表面非常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。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、防腐漆涂层等附着物,该表面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。
手工除锈等级:
St2 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
钢结构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,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、铁锈和防腐漆涂层等附着物。如下图
St3 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
钢结构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,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、铁锈和防腐漆涂层等附着物。除锈应比St2更为彻底,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。如下图
火焰除锈等级:
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时,表面应无氧化皮、铁锈、涂层和外来杂质,任何残留痕迹应仅为变色(不同颜色的阴影)
表面处理是取得良好涂装效果的关键。表面处理的投资相当值得。因此,对选择表面处理方法和防腐漆配套系统必须作周密的考虑。
——重庆防腐漆